本文轉自:海峽導報
????導報訊?(記者?陳捷?通訊員?同法)“僅需營業執照和對公賬戶,貸款不用愁”“營業信息包裝一下,就能批下百萬貸款”……看到這樣的廣告,你是否很心動?小心!別淪為電詐“工具人”!
????近日,同安區人民法院審結兩起利用營業執照和對公賬戶實施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案件。
????被告人譚某因急需用錢,在抖音平臺結識自稱有渠道辦理大額貸款的男子,該男子謊稱辦理貸款需要對其營業情況、銀行卡流水進行“包裝”。被告人譚某在明知對方可能實施“跑分”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前提下,求財心切,仍將其名下的營業執照、銀行卡、電話卡寄送給對方。經查,被告人譚某提供的中國農業銀行卡接收被害人廈門某工貿公司被騙款項40萬元。
????被告人李某因公司經營困難,在“貸款經理”提出寄送、提供對公賬戶的要求時,其雖對“貸款經理”表達了是否會將賬戶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疑慮,但仍抱有僥幸心理,向其寄送了對公賬戶的一系列材料和信息。經查,被告人李某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賬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其實際控制管理的佛山某五金制品公司對公賬戶、U 盾及密碼提供給他人用于接收、轉移資金。經查,該對公賬戶接收非法資金86.5萬余元。
????近日,同安法院針對這兩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院綜合考慮上述兩名被告人退贓退賠情況、認罪悔罪表現等情節,對二人均判處拘役,適用緩刑,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
守好營業執照和對公賬戶拒做電詐“工具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官提醒市民,要警惕“公司貸款刷流水”“高價購買營業執照、對公賬戶”騙局,勿將營業執照、銀行卡、電話卡等材料寄送他人。賬戶實際控制人需對賬戶內資金往來承擔法律責任,即便未直接參與詐騙,故意放任個人賬戶被他人用于非法資金流轉的,仍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