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7月14日消息,海南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委原副主任陳笑波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笑波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陳笑波利用擔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委書記,澄邁縣委副書記、縣長,屯昌縣委書記,文昌市委書記,海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擔任文昌市委書記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10月10日消息,海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陳笑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參考微信公眾號“政事兒”整理信息,公開簡歷顯示,陳笑波,男,1965年11月出生,漢族,江西樟樹人,大學學歷,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陳笑波長期在海南地方任職,曾任海口市瓊山區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海口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海口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委黨史研究室主任(正處級),海口市秀英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澄邁縣委副書記、縣長(副廳級),屯昌縣委書記(副廳級),文昌市委書記等職。
2017年,陳笑波任海南省紀委副書記,后同時任省監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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